各二級學院、研究生部、天平學院:
我校大學生參加蘇州市2017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已經啟動。根據2016年8月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告大學生書》,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學生範圍
我校(含天平學院)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應按屬地原則參加蘇州市居民醫療保險。成人教育類(脫産、自考等)學生、未注冊學籍的借讀、試讀學生不參加。
二、學生醫保政策
參保大學生可以享受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有:
(一)門診醫療補助待遇
(二)門診特定項目醫療保險待遇
(三)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四)醫療救助待遇。
蘇州市學生醫保政策待遇詳見“告大學生書”(附件一)。
三、學生參保費用的繳納
2017年度大學生按每人每年100元繳納醫療保險費,财政按每人每年310元标準予以補助。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應由學生個人繳納,财政補貼部分按在冊學生人數直接撥給蘇州市社保基金中心。學校負責代收代繳學生個人參保費用,并集中繳付至蘇州市社保基金中心。
參保學生中,對持有《蘇州市城市(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補助)金領取證》、《蘇州市低保邊緣困難人群生活救助領取證》、《蘇州市三無對象救助證》、《蘇州市農村五保戶供養證》、《蘇州市城區優撫對象優待證》的參保學生,父母無工作單位且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參保學生,以及家長持有《蘇州市特困職工救助證》的參保學生,可免繳個人繳費。對持有蘇州市以外最低生活保障證,同時提供原戶籍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的參保學生也可免繳個人繳費。個人免繳的醫療保險費,由财政予以補助。
四、學生參保相關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說明
1、大學生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工作,是利學生個人家庭、利學校、利社會的公益事業。各二級學院、研究生部、天平學院(以下簡稱各院系部)應向全體學生進行廣泛的醫保政策宣傳發動、解釋工作,将《告大學生書》(附件一)内容宣傳到每一位學生,全體學生均應人人參保;必須告知學生“沒有參加蘇州市醫保的學生不享受任何醫療保障,發生的所有醫療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如學生仍堅持不參保,必須本人書面簽寫不參保回執(附件二)。各院、部應嚴格審核,必要時可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學生不參保回執留存于各院、部以備查。
2、各院、部仍由學生醫保工作指定聯系人負責學生醫保信息上報、上繳保費、市民卡發放、就醫憑證等工作。如學生醫保工作指定聯系人有變更請及時将聯系人信息(部門、姓名、性别、辦公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發送至醫改辦郵箱,或者通過蘇科大學生醫保QQ群發送。
3、信息申報:
醫改辦将參加2016年度醫療保險學生的有關信息發送蘇科大學生醫保QQ群,此信息作為學生續保的基本信息資料,不需做變動,保留原信息即可(社保個人編号為唯一識别号);若續保人員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号等)需變動的,請填寫《蘇州市學生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表》(如需填寫此表,請聯系醫改辦),交社保中心居民社會保險科辦理變更後再申報信息。首次參保的人員“個人編号”一欄為空,其他信息必須錄入。信息申報文件中的“院部和學号”不要為空,以方便院部對大學生《蘇州市社會保障•市民卡》發放工作。